解除債務壓力的好方法 ?

2015-02-04

從事金融服務的工作即將邁入第 5 年了,從債務人述說各種負債的原因,都很令人同情。當面臨如此困境的債務人,往往因重大煩惱而無法做出最好的方式來處理債務,這個時候能有一個可以諮詢的專業人士就顯得很重要了,以下是這幾年累積的經驗和各位分享。除了債務管理師透過專業的諮詢,協助債務人處理負債之外,可以建議債務人先做基本的自我檢視,通常債務管理師最先檢視的有幾個重要的關鍵:
1.負債金額 ?
2.繳款是否正常 ?
3.可以支付的能力 ?


透過以上三點出發,來為客戶分析並選擇透過何種方式來處理債務。另外,檢視客戶的負債狀況之後,可以選擇處理債務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ㄧ、銀行個別協商 :
當負債金額低於 100 萬,繳款仍努力維持正常,每個月還款還能勉強維持的債務人,有些因為生活額外支出或工作不穩定,面臨繳款上的問題時,建議可以採取和銀行協商的方式,雖然債務人可以自行和銀行談判,但往往因為債務人欠債的心理而導致債務人不敢談更不敢接到催收電話,這時建議可以諮詢債務管理師應該”如何和銀行協商”,避免催收電話的困擾以及了解債務協商的方法 。
至於,申請協商的好處有什麼呢 ? 歸類有以下四點:
1. 可以減輕每月要支付的月付金。
2. 可以降低或減免利率。
3. 可以延長繳款的時間而得到緩衝。
4. 可以本金折扣。
很多債務人不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而持續毎月”挖東牆、補西牆”的繳款方式,終將導至繳不下去而面臨催收的命運。因此建議如果您即將到達這個狀況,也覺得債務壓的自己喘不過氣來,可以考慮採用債務協商的方式來減輕債務負擔。


二、聲請破產:
債務金額高於 150 萬、已有遲繳記錄、支付能力已有困難的債務人,明年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前,先以債務的 10% 來聲請破產,當未來的債務清理法正式施行時,成功後可以為更生或清算來作準備。而聲請破產的好處有什麼呢 ?
1.若聲請破產成功,則債權消滅。
2.若聲請破產不成功,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法聲請更生或清算。
有些債務人或許會問:「那我要先申請破產還是等明年債清法呢 ?」其實先聲請破產有下列好處:
1. 聲請破產前一年,不能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2. 藉由聲請破產,證明債務人已無力清償債務,可增加聲請明年更生或清算之成功。
債務人可能又會問:「那聲請破產若不成功呢? 可以依明年新法聲請更生或清算嗎 ? 而聲請更生或清算何者為優先順序 ?」 更生裁定的結果,雖然可以分期償還,但是需要經過債權人會議討論更生方案,銀行一定不肯讓步,這會和先前公會協商相同,繳款成數會比較高,負擔也較重。而清算裁定的結果,負擔成數較低,債權人的分配總額低於債務人聲請清算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者,法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所以債務處理有很多種方式,但何種方式最好,除了委託專業的債務管理師幫助你選擇最適合的方式,債務人也要開始省吃儉用好讓債務有清償的一天,重新再來的機會。